便签
  • 遇见熟人很正常的反应。
    此例判邂逅不一定准确。但报告里确实不应过多渲染,容易导致误解。
    我是看了这一段而生发的疑问:“14名报名走友,准时于汽车北站登车。。。。走友中有与他们很熟络的,因为偶遇,兴致高涨,热情邀请他们加入我们的行列,他们7人也有此意,欣然加入,形成了21人的出走队伍。其中,后来加入的人中,开题人认得2人: CC和风铃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正因为如此,所以不应该用他人是否利用课题信息来判断是否违规。简单地确认是否未报名而和课题组走完全程即可。
    出走社的法度设计已经考虑尽量少的出现利益纠纷,因此违规多数和利益纠纷没有关系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理事也没有这么大的权力,规则的定义也未必完整。
    规则定出来就是要执行的,对于“邂逅”来说,符合规则中定义的就是,否则就不是。当然了,这还是要看理事是怎么认为的,如果理事认为是那就是,理事认为不是就不是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这个是我扯远了,说错了。我的观点是:重要的不是遇到没遇到,而是确认未报名而一起走了全程这个事实。山就在那里,谁都可以爬,问题是整编成一个课题组就有问题了。
    拉关系不是出走社提倡的。熟悉的朋友一起走走也不能算作拉关系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出走社的法度设计已经考虑尽量少的出现利益纠纷,因此违规多数和利益纠纷没有关系。
    在出走社,不一定只有出现实际利益纠纷才成为违规。每一个社民的自由权利和福祉,也是签署公约时法度所给予的承诺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我是看了这一段而生发的疑问:“14名报名走友,准时于汽车北站登车。。。。走友中有与他们很熟络的,因为偶遇,兴致高涨,热情邀请他们加入我们的行列,他们7人也有此意,欣然加入,形成了21人的出走队伍。其中,后来加入的人中,开题人认得2人: CC和风铃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规则定出来就是要执行的,对于“邂逅”来说,符合规则中定义的就是,否则就不是。当然了,这还是要看理事是怎么认为的,如果理事认为是那就是,理事认为不是就不是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拉关系不是出走社提倡的。熟悉的朋友一起走走也不能算作拉关系。
    我觉得重要的不是遇到没遇到,而是确认未报名而一起走了全程这个事实。山就在那里,谁都可以爬,问题是整编成一个课题组就有问题了。为了拉关系而放弃自己签署的契约,真的是出走社提倡和宽容的吗?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在出走社,不一定只有出现实际利益纠纷才成为违规。每一个社民的自由权利和福祉,也是签署公约时法度所给予的承诺。
    很少人光顾的地区,邂逅者很可能是通过提交课题发布的信息才知道的。大家都去的热点地区,无需从出走社获得任何信息。即使很少人光顾的地区,当地人与课题组同行,课题组也无权利限制他。因为他没有利用课题的任何信息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我觉得重要的不是遇到没遇到,而是确认未报名而一起走了全程这个事实。山就在那里,谁都可以爬,问题是整编成一个课题组就有问题了。为了拉关系而放弃自己签署的契约,真的是出走社提倡和宽容的吗?
    无需从出走社获取信息即可自行前往的地域,都没有办法反邂逅。偶遇可能是最近没有登录出走社,根本不知道这一带有课题。另一种情况,登录过,知道这一带有课题,和亲朋好友事先有约,也没必要改变既定行程,回避邂逅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无需从出走社获取信息即可自行前往的地域,都没有办法反邂逅。偶遇可能是最近没有登录出走社,根本不知道这一带有课题。另一种情况,登录过,知道这一带有课题,和亲朋好友事先有约,也没必要改变既定行程,回避邂逅。
    为什么在很少人光顾的地区就是邂逅,而在香山就不是邂逅了?邂逅难道还会因时因地而变?最重要的是看行动,而不是看地区。客观上和课题组一起走了全程就是判断违规的唯一标准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很少人光顾的地区,邂逅者很可能是通过提交课题发布的信息才知道的。大家都去的热点地区,无需从出走社获得任何信息。即使很少人光顾的地区,当地人与课题组同行,课题组也无权利限制他。因为他没有利用课题的任何信息。
    为什么在很少人光顾的地区就是邂逅,而在香山就不是邂逅了?邂逅难道还会因时因地而变?最重要的是看行动,而不是看地区。客观上和课题组一起走了全程就是判断违规的唯一标准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那个地方谁想去就能去的,总不能因为我在出走社注册了,出走社有社友在那一带提交了课题,那里就成为我的禁区吧。而且只能限制注册的,不注册的、不知道的,出走社有什么权利限制别人在公共场所的行动?
    为什么在很少人光顾的地区就是邂逅,而在香山就不是邂逅了?邂逅难道还会因时因地而变?最重要的是看行动,而不是看地区。客观上和课题组一起走了全程就是判断违规的唯一标准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遵守规则也是出走社的文化,我们更愿给一些人逐渐认同的机会,而不要将其拒之门外。遵守规则的社友,感觉不到规则的存在,总是处处触及规则的迟早会感觉不适自行离开。我们应该对出走社的文化有信息。
    只要客观上属于未报名就和课题组的成员一起走了全程,那就是破坏了出走的契约。出走法度的尊严要写在纸上,还要落到实处。如果总是善意猜测他人,后果将是劣币驱逐良币,让不守规则的人钻空子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为什么在很少人光顾的地区就是邂逅,而在香山就不是邂逅了?邂逅难道还会因时因地而变?最重要的是看行动,而不是看地区。客观上和课题组一起走了全程就是判断违规的唯一标准。
    探路,其他户 外很少光顾的地区,反邂逅是非常必要的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只要客观上属于未报名就和课题组的成员一起走了全程,那就是破坏了出走的契约。出走法度的尊严要写在纸上,还要落到实处。如果总是善意猜测他人,后果将是劣币驱逐良币,让不守规则的人钻空子。
    规则不要仅仅停留在纸上,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如果哪天在香山周边遇到社里的课题,举报我邂逅我肯定不接受的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探路,其他户 外很少光顾的地区,反邂逅是非常必要的。
    这属于偶遇,不可避免。但问题是,遇到熟人或者大家都去的地方,一定要整编成一个出走课题组吗?未报名者可是没有签署过《出走课题公约》的,而承诺过公约的开题人和课题组成员有这个义务维持自己的承诺。若不然,法将不法,何必要这个无人认同的公约?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规则不要仅仅停留在纸上,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如果哪天在香山周边遇到社里的课题,举报我邂逅我肯定不接受的。
    不管是未报名社友主观上尾随课题,或分担课题者主动带社外人士出走;还是课题组成员因偶遇而邀请他人加入课题组,都是一种违反契约的行为。是否举报实际上不是看各人良心,而是在乎各人对规则的认同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这属于偶遇,不可避免。但问题是,遇到熟人或者大家都去的地方,一定要整编成一个出走课题组吗?未报名者可是没有签署过《出走课题公约》的,而承诺过公约的开题人和课题组成员有这个义务维持自己的承诺。若不然,法将不法,何必要这个无人认同的公约?
    在一个大家都去的地方,开题人没必要拒绝,也没法拒绝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比如,在延庆海坨,旺季一天不知道有多少人上山。遇见社友,遇见熟人都不必强调邂逅。在那些热点地区,没必要反邂逅。
    在穿山癸给的链接里,小撮的第一、二条回复提醒了我。按照现在《出走课题公约》第三条:
    10、开题人无权批准并应明确严辞拒绝名单之外的人员尾随分享课题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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