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签
  • 握手,为了出走社的明天更美好!
    南瓜叶老师,握手~~~~~~~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在北京也有不认真的人,还有疑似专门看热闹的人,没有什么建设性的言论,总是些阴阳怪气的不满抱怨。
    已经很认真了,真的,在长沙这边有不认真的人,但在这里参加讨论认真说话的人都是很认真的人。且爱这里。唉。。。。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南瓜叶老师,握手~~~~~~~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已经很认真了,真的,在长沙这边有不认真的人,但在这里参加讨论认真说话的人都是很认真的人。且爱这里。唉。。。。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对那些不把出走社当回事,只是来凑热闹,处罚起不到作用,但是可以告诉遵守法度的社民,规则是有效的。
    难道不是么?不认同出走社,那么有什么必要加入到这里?有那么多的野外组织,因此,对规则的修订,提出新的意见,我认为是希望出走社好的人才会做的事,是希望能遵守出走社规则的人才会提出。仔细想想,难道有那个不爱出走社的人会在意出走社的处罚?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作为开题人能做的也就这些,还得靠当事人的自觉。属于注册的社民该处罚就处罚吧,否则不仅对于遵守的绝大多数不公平,还容易纵容这种行为。
    其实不那么容易做到,长沙这片发生过一事,我在场,开题人劝了很久,因他带有一小孩,但没用,完全不理,但他就是要跟着走。结果是和我们一起走完全程。开题人绝对是完全不欢迎这种懈逅的,因为过后我和他曾经就这事聊过,风险很大,但没办法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难道不是么?不认同出走社,那么有什么必要加入到这里?有那么多的野外组织,因此,对规则的修订,提出新的意见,我认为是希望出走社好的人才会做的事,是希望能遵守出走社规则的人才会提出。仔细想想,难道有那个不爱出走社的人会在意出走社的处罚?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最近对出走社所出的问题讨论发言,就我个人而言感觉不好,人都是感情动物,且有社会性,在出走社能聚在一起,个人觉得很大的一个原因是认同出走社的理念,出走社定出这些规则我个人觉得是为了出走社的良好发展,遵守规则是自觉的事,认罚的人都是认同出走社的理念的人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其实不那么容易做到,长沙这片发生过一事,我在场,开题人劝了很久,因他带有一小孩,但没用,完全不理,但他就是要跟着走。结果是和我们一起走完全程。开题人绝对是完全不欢迎这种懈逅的,因为过后我和他曾经就这事聊过,风险很大,但没办法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大家仔细看看课题最后的【风险声明】全文,应该明白自愿报名的人是平等的,报名之外的反而可能有更多权利要求的空间。野外的风险永远没有办法彻底规避,一旦发生意外,主动邀请其他人的社友,你做好独自承担责任的准备没有?
    在一些爬山热点区域,非课题成员偶遇课题成员,打声招呼,各走各的。所谓“这路又不是你们的,我想走那就走那”,应该不算邂逅。但如果和课题组掺和在一起,同行并进,一块儿吃喝,一块儿休息,就有邂逅的嫌疑了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在一些爬山热点区域,非课题成员偶遇课题成员,打声招呼,各走各的。所谓“这路又不是你们的,我想走那就走那”,应该不算邂逅。但如果和课题组掺和在一起,同行并进,一块儿吃喝,一块儿休息,就有邂逅的嫌疑了。
    我出走的时候,遇到懈逅的情况,开题人基本都有劝说的,但一般没什么效果。人家一句话就抵回来啦,这路又不是你们的,我想走那就走那。你管得着?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感谢风飞扬的说明。规则对大家是平等的,都应该遵守。如果觉得规则不完善,可以通过正常途径修改。假如规则多余,完全可以废弃。回避逃避都不是办法,还会引得旁人的耻笑。
    在这里说明这些,正是尊重出走社的法度,另对南瓜叶老师提出的,在课题中明确提出懈逅了的,是应该接受处罚的。如果是我,接受处罚,如果这样子做了的话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在这里说明这些,正是尊重出走社的法度,另对南瓜叶老师提出的,在课题中明确提出懈逅了的,是应该接受处罚的。如果是我,接受处罚,如果这样子做了的话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天马的报告里提这些人,我想是有他的道理的,因为照了合影,而又没有懈逅,那么说一下实话也没什么。其实我也是这样子想的,我没有做违规的事,我干嘛写东西的时候要偷偷莫莫的?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我出走的时候,遇到懈逅的情况,开题人基本都有劝说的,但一般没什么效果。人家一句话就抵回来啦,这路又不是你们的,我想走那就走那。你管得着?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因黑麋峰在长沙是森林公园。去游玩的人也挺多的。对在长沙玩野外的人来说,是一个经典地方。仅此而以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很多参加其他野外社团的人转而来到出走社,这是出走社的魅力吸引他们,但出走社的活动参加的同时也参加其他的野外团体的活动,这也很正常,定的规则是要遵守的,这个我个人觉得一点也没错,不过这次的人多没有违犯这条规定。我想是这样的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这次天马带我们出走,遇到也是出走社员的CC带着一群人(其他野外团体上约好的)出走这条线路。因为线路基本上一致,都是到黑麋峰,CC是出走社的老人也认识我们这么的很多人,就提出和我们一起走了,我觉得这和懈逅有本质的区别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我来回答你们的一些出走时的问题,这次21的出走,我参加了,这个情况有点特殊,湖南很多的社友不仅参加了出走社,也参加了湖南其他的野外组织,实际上很多长沙的社友都是先参加的其他的野外组织,后来才参加出走社的,
    2011年11月03日
  • 公开的景区,出走社凭什么限制别人?
    作为判断依据,一定要是一个事实,而不用作想象和猜测。法条的制定也应当是基于事实的。关于邂逅,未报名而一起走完了全程就是一个判断违规的事实依据。跟是否是景区,没什么关系。
    2011年11月0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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