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签
  • 对出走社公务的处理,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和做法,做的对否,是由大家来评判的,一个人只代表一个人的意见,不代表大家,那是他的理解,有必要为某一个人而放弃大家么?虽然我也只代表了一个人的意见,你在出走社做事难道不是凭良心去做?是,又管别人怎么去说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妥,我只是向关注我的公民有个交代,那是我投票的依据。
    南瓜叶老师你为什么要纠结在承认不承认呢?就算是你是那样的,又有那条法度说明你这样子做是违犯了法度的呢?各人处理公职事务见人见智,难道你真的认为你在微博上说出这件事是错了?那个说错了,请找出法度来!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南瓜叶老师你为什么要纠结在承认不承认呢?就算是你是那样的,又有那条法度说明你这样子做是违犯了法度的呢?各人处理公职事务见人见智,难道你真的认为你在微博上说出这件事是错了?那个说错了,请找出法度来!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承认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,没人询问我,我向谁承认?
    请仔细阅读微博,南瓜叶是承认自己通过私信把结果发给小撮了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wordless 我以前和你一样觉得宽容是出走社的一部分,所在前一段时间老在这里争辩,但不对,法和情不容,这是这几天在这里听课让我明白到的,所以我改正,要向执法严格的社友学习,严格按法度来办事,没有法度的地方,发现就要提出来,请公职人员制定或修正,这才是正道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最近一段时间,有很多的言论都是围绕着出走社的法度制定的漏洞百出而来的,我也有同感,请有能力的公职人员快点制定出相关的法度来,好让我们能按法度办事。以免法度不清,是否违犯了法度又起疑惑,造成出走社不必要的争端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向投票的全体公民道歉!有违公民的信任,实在对不起大家了。
    议员的当选是由出走社的社员选举出来的,自已有权利提出辞呈,但也应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方能生效,否则我们社员的投票算什么?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南瓜叶老师,请看你自已写的誓言“我喜欢出走社,喜欢这里的公平、公正。我愿意遵守这里的规则,她保障了我们的权利,限制了公职人员的为所欲为。”判定你当议员合不合格不是你也不是那一个个体,是社友,大多数的社友。请记住:这里是大家的出走社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目前此法度不制定,公权人物执行法度时不能准确判定,打击了公权人员的积极性,也造成出走社执行法度困难,引起混乱。请求有能力的公职人员尽快制定出相关的法度,以便公职人员顺利履职,也便于普通社员监督,也免去了普通社员的攻击打压之嫌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公职人员:作为公职人员,在其位,谋其政。现在除了小撮,其他人都是自愿做公职人员的,并且也是可以辞职的,你有选择的权利,没有人是被逼的,即使是做义工也应该是负起责任的。现在以普通社员身份提出,鉴于目前出走社公职人员执法法理不清。请制定公职人员违法处罚法度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赞同!辞职生效也要经过法律程序,至少要坚守岗位到新人选产生,在此期间应当履行职责。
    议员的当选是由出走社的社员选举出来的,自已有权利提出辞呈,但也应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方能生效,否则我们社员的投票算什么?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议员的当选是由出走社的社员选举出来的,自已有权利提出辞呈,但也应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方能生效,否则我们社员的投票算什么?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违犯没违犯法度不是那个说了算,请提供相关的条款,否则根据不同的人对公权力不同的理解,处理事务的方式方法任何人没有权利指责过错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出走社的出走不是完全应该受法度约束么,目前我作为普通社员,完全不能确定什么情况下公职人员是违犯公权力的行为,为了不冤枉好人,惩罚坏人,请制定相关的法度,以便让普通社员实施监督职责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这个好像确实还没有明确的法律,如果参照出走社宪章,个人认为应该是以颁布时间为实施时间
    出走社宪章
    四十五、本宪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。
    四十六、本宪章由公民大会于2011年5月5日表决通过,由社长于2011年7月7日颁布。
    立法、修改法律都是过程,投票结束时间是其完成时间,“本文已在[2011-11-15 22:33:06]被……重新编辑。”导致该法为公众全面知晓,只能是指该法的颁布时间,未必等同该法的*开始*实施时间,后者完全可以另行指定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至于本次仲裁员表决的合法性,源自对当时《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》相关条款理解出现差异,各议员按个人意愿为其代表的社民做出个人约定、选择,实属无可厚非。
    不明确“修改法律的时间”的意义。“修订《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》部分条款”最后投票是小磊于2011-11-15 12:40:21,南瓜叶投票仲裁员时间分别是2011-11-15 19:04:52和2011-11-15 19:05:09。已见微博32299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出走社不是凡事要依法行事么,那么请相关人员制定相公权人员违犯执行公权时违法处罚制定,没制定出来之前,各人在执行公权过程中按自已对公权的理解来处理公务,别人也无权指责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由于时间及精力,最主要的是能力不能完成众议员所面临的社区公务而辞职。卸任时间:2011-11-16 8:04:04辞职与此事无关,只是感觉不能胜任而已。
    南瓜叶老师,凭什么啊?找出走社的相关法度啊,看你这样子做了应受什么处罚,如果没有,你也可以不接受任何人的指责,指责你也不能成为处罚你的依据,如果要指责,请出走社相关的公权人员制定相关的处罚制度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立法、修改法律都是过程,投票结束时间是其完成时间,“本文已在[2011-11-15 22:33:06]被……重新编辑。”导致该法为公众全面知晓,只能是指该法的颁布时间,未必等同该法的*开始*实施时间,后者完全可以另行指定。
    不明确“修改法律的时间”的意义。“修订《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》部分条款”最后投票是小磊于2011-11-15 12:40:21,南瓜叶投票仲裁员时间分别是2011-11-15 19:04:52和2011-11-15 19:05:09。已见微博32299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  • 南瓜叶老师,凭什么啊?找出走社的相关法度啊,看你这样子做了应受什么处罚,如果没有,你也可以不接受任何人的指责,指责你也不能成为处罚你的依据,如果要指责,请出走社相关的公权人员制定相关的处罚制度。
    2011年1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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