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化妆组和创导组的决议(草案)
根据《牛顿行动规划书》,原化妆组定位如下:
(三)场景、服饰与化妆组
“场景、服饰与化妆组”简称“化妆组”,为核心技术团队之一,负责为影像拍摄创造环境条件,直接决定本项目细节成败,尤其是事关娜娜同学更加美丽而不失真的非分要求之关键所在,主要职责:
根据创导组执行流程的安排,准备相关道具,布置拍摄场景:
安排、指导男女主角的服饰、装扮风格及形态设计:
完成男女主角化妆工作,主要是女主角:
满足创导组和影像组对场景、服饰与化妆的其它要求;
由总监管理并记录本小组预算费用的具体开支情况;
设总监一名,副总监若干名(数量由总监确定),助理若干名(数量由总监确定)
总监:静走(兼);
副总监:由总监招募并任命;
助理:由总监招募并任命;
由于组委会经验所限,在行动规划阶段,对于该组的工作量无法做出准确估计,也未及时进行深入探讨,致使该组工作量明显过重,在人员配置上,实际仅总监一人,在“314第一次试拍摄”的准备及执行期间,静走总监独立承担了几乎所有“场景、服饰和化妆”工作,压力之大可想而知。针对这种情况,组委会对《牛顿行动规划书》做出如下调整:
1)原“化妆组”调整为“造型组”,重新定位如下:
(三)造型组
“造型组”,为核心技术团队之一,主导造型工作,直接决定本项目细节成败,主要职责:
与创导组、影像组协作,确定与男女主角外形、气质、个性等条件相符的总体造型风格。
结合拍摄内容、场景,设计每一个具体情节的造型方案。
按照造型设计方案选择、置备服装、化妆品等相关物品。
在每一次拍摄开始前,执行造型设计方案,为男女主角化妆、着装。
派遣造型助理跟随拍摄,根据拍摄需要现场补妆、换装。
由总监管理并记录本小组预算费用的具体开支情况;
设总监一名,副总监一名,助理三名。
总监:静走;
副总监:奶酪人
助理:史努比、朵朵、木头;
2)原化妆组“根据创导组执行流程的安排,准备相关道具,布置拍摄场景”的职责,纳入创导组责任范围内。
牛顿行动组委会
2009-3-16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