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删除“1.2.4.接受经手人的请求,对财务报销和密码申请等事务加以审核。”
二、原1.2.5条款编号改为1.2.4
三、增加:
1.3.行政审批
1.3.1.审批财务报销的申请;
1.3.2.审批技术开发的需求。
四、修改“4.5、同一案件只能由一名理事处理(账务报销及密码申请的审核除外)。”为“4.5.除行政审批需要所有理事处理,其他案件只能由一名理事独立处理。”
你是否同意上述修订
结束时间:2018-06-23 18:28
应投14人,实投14人•已结束
类别:议会表决
资格:众议员,参议员
官方性质•记名•不直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