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议事会经过讨论,认为社区公民 缎子 具备担任出走社社区仲裁会仲裁员的法定资格,同意社长穿山癸的提名,决定任命缎子为社区仲裁会仲裁员。
缎子正式获得任命后,将取得《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》第4条赋予仲裁员的各项仲裁职权。
你是否赞成上述决议?
结束时间:2013-06-08 20:22
应投15人,实投15人•已结束
类别:议会表决
资格:众议员,参议员
官方性质•记名•不直播
鉴于15名社区议员已经全部投票,本社长提前终止了本投票。计票结果如下:
全票赞同。根据《出走社投票通则》,任命 缎子 为社区仲裁会仲裁员已获社区议事会投票通过批准。
同意
同意.
同意。
支持 gpx / kml / kmz 格式。上传后将直接关联到本出走报告(将覆盖已有轨迹)。